中国政府网4月9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了促进货物贸易提质升级等19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至此,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扩围至23个。
中国政府网4月9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了促进货物贸易提质升级等19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至此,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扩围至23个。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全球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建立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充分彰显了我国持续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与信心。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推出的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有利于世界各国在更广范围共享中国发展红利,为全球经济复苏与发展持续注入正能量。
建设沿边内陆开发开放战略高地
《总体方案》明确,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因地制宜发挥内蒙古“内联八省近京畿、外接俄蒙通欧亚”的区位优势,深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着力打造联通内外、辐射周边的信息交流中心、交通物流中心、要素资源配置中心、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合作中心,建设沿边内陆开发开放战略高地和服务保障全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域,打造稳边固边、经略周边、服务全国的战略支点。
《总体方案》提出,赋予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先行先试,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首创性、集成式、差别化探索。
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为119.74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具体来看,呼和浩特片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乳业等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商贸物流、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会展、文旅等现代服务业;满洲里片区重点发展进口资源落地加工、跨境旅游、跨境金融、口岸服务等特色产业;二连浩特片区重点发展国际贸易、国际物流、跨境旅游、国际医疗等特色产业。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白明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相比,内蒙古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优势体现在独特的边境区位带来“门对门、户对户”的跨境开放模式,这一优势是其他自贸试验区难以复制的,也是内蒙古打造差异化开放的核心抓手。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总体方案》明确了促进货物贸易提质升级、创新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强化国际物流服务功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能、拓展多领域对外交流等19个方面改革创新举措。
在提升双向投资合作质效方面,《总体方案》表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试点允许外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持续深化对外投资合作。鼓励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农畜产品、能源资源等领域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在营造一流科技创新生态方面,《总体方案》提出,打造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在生态环保、现代农业、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领域培育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研究建设草业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开展乳业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和重点技术攻关。支持呼和浩特片区与民航科研单位合作开展低空经济研究。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能。支持建设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中试平台。探索建立跨境科研用物资“正面清单+事前备案”管理机制,简化研发用途设备、样本样品(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货物、物品除外)进出口手续。
在打造要素融汇融通的开放平台方面,《总体方案》明确,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围绕农畜产品、能源及战略资源深加工等产业科技研发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商业银行与科技创业投资机构联动合作,提供全过程科创金融服务。支持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